第一种情况:
假设在一个地方发现了金矿,来了一个人投资建了一个矿场,雇一百个工人为他淘金,每年获利1000万,矿主把其中的50%作为工人工资发下去,每个工人每年收入5万,他们拿一万来租房子,剩下的四万可以结婚,生孩子,成家立业,矿主手里还有五百万,可以做投资。因为工人手里有钱,要安家落户,所以,房子出现需求。于是矿主用手里的钱盖房子,租给工人,或者卖给工人。工人要吃要喝,所以,开饭店,把工人手里的钱再赚回来。开饭店又要雇别的工人,于是工人的妻子有了就业机会,也有了收入。一个家庭的消费需求就更大了。这样,几年之后,在这个地方出现了100个家庭。孩子要读书,有了教育的需求,于是有人来办学校,工人要约会,要消费,要做别的东西,于是有了电影院,有了商店,这样,50年过去以后,当这个地方的矿快被挖光了的时候,这里已经成了一个10万人左右的繁荣城市。
第二种情况是这样的:
假设同样发现了金矿,同样有人来投资开采,同样雇100工人,同样每年获利1000万,但是矿主把其中10%作为工资发下去,每个工人一年1万。这些钱只够他们勉强填饱肚子,没有钱租房子,没有钱讨老婆,只能住窝棚。矿主一年赚了900万,但是看一看满眼都是穷人,在本地再投资什么都不会有需求。于是,他把钱转到国外,因为在本地根本就不安全,他在本地盖几个豪华别墅,雇几个工人当保镖,工人没有前途,拼命工作糊口,根本没有别的需求。唯一可能有戏的就是想办法骗一个老婆来,生一个漂亮女儿,或许还可以嫁给矿主做老婆。50年下去以后,这个地方除了豪华别墅,依然没有别的产业。等到矿挖完了,矿主带着巨款走了,工人要么流亡,要么男的为盗,女的为娼。
Tuesday, October 07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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